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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治疗饮食 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,适当调整总热能和某种营养素,以适应病情需要,从而达到治疗目的一类饮食。 (1)高热量饮食 适用对象:甲状腺功能亢进、烧伤、肝炎、胆道疾病、产妇。 饮食原则: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加餐2次。 可采用的食物:可进食牛奶、豆浆、鸡蛋、蛋糕、巧克力及甜食。 (2)高蛋白饮食 适用对象:烧伤、结核、恶性肿瘤、贫血、甲亢、肾病综合征、孕妇、乳母。 饮食原则:在基本饮食的基本上增加含蛋白质丰富的食物。 可采用的食物:肉类、鱼类、蛋类、乳类、豆类。 (3)低蛋白饮食 适用对象:限制蛋白质摄入者,如尿毒症、肝昏迷病人。 饮食原则:限制蛋白质摄入。 可采用的食物:小麦淀粉、糖类等。 (4)低脂饮食 适用对象:胆道、肝脏、胰腺疾病、腹泻、高脂血症病人。 饮食原则:限制脂肪的摄入,禁食油炸食物及动物脂肪等。 可采用的食物:蔬菜、豆制品、瘦肉、蛋类,烹调可用蒸、煮、烩等方法。 (5)低胆固醇饮食 适用对象:动脉硬化、冠心病等病人。 饮食原则:限制含胆固醇高的食物,如动物内脏、蛋黄、鱼子等,不食肥肉和动物油。 (6)少盐饮食 适用对象:心、肾疾病,肝硬化,浮肿,高血压及先兆子痫病人。 饮食原则:每日食盐量不超过3克。 不可采用的食物:一切盐腌食品如咸鱼、咸肉、咸蛋、酱菜等。 (7)少渣饮食 适用对象:腹泻、肠炎、肛门疾患、伤寒、食道静脉曲张等病人。 饮食原则:切碎煮烂,蔬菜做成糊状,少纤维、少脂肪的食物。 (8)胃病饮食 适用对象:胃、十二指肠溃疡病人。 饮食原则:少量多餐、冷热适宜,不用刺激性食物。 (9)计量饮食 适用对象:糖尿病、痛风病人。 饮食原则:按医嘱计算饮食量,不擅加食其他食物。 (10)手术后饮食 手术后按医嘱进食,一般不宜吃胀气的食物,如牛奶、豆浆、甜食,食量要逐渐递增,由半量流质、全量流质、半量少渣流质、全量少渣半流质至半量少渣饮食。